婚书
明朝嘉靖年间,男女双方订立的"结婚证书"上面需要踩脚印,这份印有当事人脚印、手印的婚书也是辽宁省档案馆唯一保存至今的明代婚书。它是官府在审理悔婚案件时当事人用来作为证据的,证书虽然已经残缺不全,但是上面可以清楚看到当事人在婚书上按下的脚印。
【返回页面】